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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研招网

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重点支持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增加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规模,探索科研经费支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新机制,2022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招生计划25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现将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充分发挥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及其科研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的招生自主权,由导师(团队)自主选拔优秀的学生攻读科研经费博士,提供最优质的培养资源,预期为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产出大成果,为团队培养后续力量,为学校储备优秀师资。

二、导师招生资格

1.综合考虑申请导师(团队)拥有的高水平团队、高水平平台、高级别项目情况,确定导师(团队)招生优先级;同一优先级内,先按人才计划项目,再按项目经费排序。高水平团队、高层次平台、高级别项目优先级见附件。

2.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下达招生计划。

三、考生申请

1.已报考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含拟录取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申请录取后,报考类型由“普通招考计划”变更为“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其他报名信息不做更改。

2.未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研招网”完成报名缴费,考试选择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考试方式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四、招生计划管理

1.专项计划不纳入导师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限额,原则上导师(团队)年度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

2.专项计划全部安排为全日制,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并遵守在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需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在毕业前不得调出。

五、培养管理

1.学校对专项计划博士的培养与普通计划博士实施同一标准。执行招生所在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修业年限、学习方式、课程修读、科研实践、必修环节、学籍管理、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等要求与全日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完全相同。

2.专项计划博士纳入学校师资博士后专项计划,作为留校教师人才储备进行培养,符合留校条件优先留校;优先获得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等资助。

六、经费保障

1.导师按照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培养费,学制内每生每年6万元;若学生延期毕业,则延期第一年按每生3万元缴纳,此后将不再缴纳培养费。

2.学生自行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缴费标准与普通博士计划要求完全相同。

3.学校为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和普通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在学制内及延期毕业第一年相同的奖助体系。

七、时间安排

1.4月16日前,导师向学院提交《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导师申请表》,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报汇总表》,学院自主安排导师提交时间。

2.4月17日,研究生院发布招生导师名单及招生计划。

3.4月17日-4月20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前期未报名者),向申请导师提交《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申请表》及博士招生章程规定报考材料。

4.6月10日前,导师和学院分别完成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和学术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合格后,学院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拟录取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5.6月15日前,学院审核拟录取考生,审核合格后,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拟录取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6.导师需按时按规定在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周日前将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经费转入财务处制定专用账号,否则冻结导师的经费账号。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申请表

2.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导师申请表

3.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汇总表

4.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报汇总表

5.西南石油大学高水平团队、高层次平台、高级别项目优先级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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